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落实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管理的责任心。
二、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合落实学校、学院布置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三、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针对本实验室,具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制定、完善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现场处置方案并张贴在醒目位置,要求实验室人员(教职工、学生、外来人员等)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指定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与实验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告知实验室安全风险;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应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3、严格落实人员安全准入与培训,对进入本室的实验人员进行操作工艺、设备使用、试剂或气体管理等标准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评估,指导其开展实验活动;禁止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或未取得相应岗位资质的人员开展实验活动。
4、实验室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日安排值日人员对实验室水电气等项目日检日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台账;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学校、二级单位检查,认真完成各级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不能落实的整改任务要及时向学院报告,重大隐患应及时关停实验室或暂停相关实验项目。
5、针对本实验室危险源,配备满足实验风险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应急物资,定期补充维护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指导实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如实上报。
6、把好实验活动准入关,禁止实验室开展超出本实验室安全资质范围或安全保障设施以外的实验活动。
7、落实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所有涉及重要危险源(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及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实验活动(学生实验课程、毕业设计、科研项目等)都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控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教育培训方案,未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开展实验活动;对参与项目人员全员培训,依法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指导、审查学生针对研究选题开展实验研究所涉及安全风险的分析、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8、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杜绝未经审批或者从资质不全的公司采购危化品、气体、病原微生物、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危险源;严格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对危险源管理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分类存放、上锁管理、台账记录等措施;按照规定对各类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置,禁止非法排放。
四、责任追究
对未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件事故的,按学校和二级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二级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各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院(盖章) 实验室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